您好:國泰的防癌險有的有理賠併發症,有的是沒有理賠併發症的!
●給付內容
1. 癌症身故保險金:
經診斷確定因罹患癌症身故時,每一投保單位按30萬元給付。
2. 罹患癌症保險金:
繳費期間: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時,每一投保單位按3萬元給付;
繳費期滿: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時,每一投保單位按6萬元給付。
3. 癌症住院醫療定額保險金
經診斷確定因罹患癌症必須住院醫療時,每一投保單位按2000元乘因接受癌症治療實際住院日數給付。
4. 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經診斷確定因罹患癌症,必須接受手術治療時,每一投保單位按3萬元給付。
5. 癌症在家療養保險金
經診斷確定因罹患癌症,並接受癌症住院治療後出院在家療養者,每一投保單位每日按1000元乘實際在家療養日數給付,但每次最長以實際接受癌症住院日數為限。
6. 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經檢查確定罹患癌症,未住院而接受門診醫療時,每一投保單位每日按1000元乘實際門診次數給付
再就有沒有理賠併發症說明如下
第十六條【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所引起的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住院治療者,本公司按其實際住院日數,以下表計算給付癌症住院醫療保險金。
第十七條【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引起的併發症,經醫師或醫院診斷必須接受外科手術者,每次外科手術本公司按下表計算給付癌症外科手術醫療保險金。
第十九條【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經診斷確定罹患癌症,並於有效期間內在醫院接受以癌症為直接原因或癌症引起的併發症而必要的門診治療,本公司按下表計算給付癌症門診醫療保險金。
以上為HF的保單條款,所以您目前這張防癌險是有理賠併發症的(您目前的國泰業務員有夠點點點的),自己賣出去的商品都不懂???
至於業務所說的內部條款~就會有賠一說,請他拿出公文來,保單條款是白紙黑字的,業務說的不算數!!(您的防癌險有理賠併發症,這邊就略過不提,純粹是碎碎念而已)
最後,目前國泰銷售的防癌險確定不理賠併發症,如要加強,請找有理賠併發症與安寧病房的防癌險為宜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2643606/o/15120518070631387229939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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