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
題:
求 77年保的新光人壽 手術津貼附約
2012-10-22 17:29:33 UTC
請教高手
77年保的新光人壽 手術津貼附約,其費率表、保單條款哪裡有??
或是可以直接解釋
1. 續保年齡限制
2. 58~75歲 女生 費率
3. 保單條款內的理賠金
小弟在整理父母的保單,有認真在"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網站" 找,但找不到...
三 答案:
FT ! 有想法和預算再買保險 !
2012-10-25 11:36:31 UTC
版大你好:
本附約已停賣,保障可到70歲,以下是保障列表
住院醫療、手術保障 定額給付 手術費(基數)10000元 手術費最低500元 手術費(含重大特定)最高2000元
健康保險附約 第一條:【保險契約的訂定及責任之開始】 本特約保險契約(以下簡稱本特約)依要保人之申請,附加於主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主契約)訂定。本附約之責任始期,以主契約所訂之保險始期為始期。如主契約生效後使申請附加本特約者,本特約之始期以本公司同意承保之日為始期。 第二條:【特約的繳費及保險期間】 本特約之保險終期不得超過主契約之保險終期。本特約之保險費應於主契約保險期間內於主契約之保險費一併繳納。 第三條:【特約的效力】 主契約停止效力時,本特約亦同。如僅繳納主契約保險費而本特約保險費未繳納者,本特約自特約保險費應繳日起停止效力。 第四條:【特約的復效】 申請復效主契約時,如無其他附加聲明,本特約視為同時申請復效,復效手續依照主契約之規定。 第五條:【定義】 本特約所稱之「被保險人」、「醫院」、「疾病住院」及「同一疾病」悉依下列之規定:一、「被保險人」:指主契約之被保險人。二、「醫院」:指本公司指定醫院或公立醫院。三、「疾病住院」:本特約條款所稱之疾病住院應具備下列兩要件: (1)被保險人於本特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三十日以後所開始發生之疾病住院。 (2)被保險人在本特約有效期間內,因遭遇所有外來突發劇烈意外事故,直接且單獨所致身體之傷害為原因外之疾病住院。四、「同一疾病」:指醫學上有重要關係之關連疾病雖其病名有別,亦應視為同一疾病。 例如:因高血壓所引起之心臟病、腎臟病等等。 第六條:【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因疾病經本公司指定醫院或公立醫院醫師診斷必須住院治療時,自住院治療之第五日起,本公司每日給付本特約保險金額千分之二為「疾病住院醫療津貼」,每一次「疾病住院醫療津貼」之給付最長以九十日為限。因同一疾病必須住院兩次以上時,除非每次住院期間相隔超過九十日以上,否則仍被視為同一次住院。主契約或附加特約規定之意外傷害住院醫療津貼與本特約規定之「疾病住院醫療津貼」有重複時,在重複住院期間內,本公司僅給付其中較高一種之津貼。但該重複之住院日數不計算入第一項所訂之每一次最長住院日數內。不論投保本公司一種或數種保險或其另有附加特約時,每日給付「疾病住院醫療津貼」最高合計以新臺幣捌百元為限。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經本公司指定醫院或公立醫院醫師診斷必須施予手術治療者,本公司依照保險金額之百分率定額給付手術津貼。(見新光住院費用保險附約保單條款表一) 第八條:【保險事故的通知與津貼的申請時間】 被保險人或其他關係人自被保險人開始住院或手術之日起五日內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被保險人申請給付津貼時應檢具下列文件:一、津貼給付申請書及保險單。二、醫師出具之診斷書及醫療費或手術費收據。 第九條:【寬限期間的保險事故及保險費】 保險費繳費寬限期間內,依本特約規定發生保險事而需給付津貼時,本公司應自其津貼內扣除欠繳保險費。本公司應付津貼少於應扣除之欠繳保險費時,要保人應於寬限期間終止日前繳納其欠繳保險費如期欠繳保險顯費未繳納時,本附約自保險費應繳日起停止效力,本公司不給付任何津貼。 第十條:【本特約的給付限制】 本特約各種津貼之給付合計金額,最高以本特約保險金額為限。本特約各種津貼之給付合計金額達本特約保險金額時本特約即行消滅。 第十一條:【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無論直接或間接因下列各款所導致之任何傷害或疾病,本公司不負給付津貼之責任:一、被保險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所招致之自致傷害或自殺或其企圖。二、戰爭(不論宣戰與否)暴動內戰、叛亂或任何戰爭行為。三、任何犯罪行為或拒捕。四、懷孕、流產或分娩。五、精神病、酒精中毒、吸食毒品、無照或泥醉駕駛。六、非以治療為目的之住院或手術(如美容手術、美容處置、外科整形、任何挑選手術或天生畸形矯治)。七、非以治療為目的之一般體格檢查者。八、一般牙齒治療或手術但由意外傷害所致者不在此限。九、本特約定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傷害情況中者。 第十二條:【特約的消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特約之效力即行消滅:一、主契約變更為繳清保險。二、主契約經變更為展期保險。三、主契約自動代繳期間內。四、主契約或其他特約規定免繳保險費而繼續有效時。五、主契約終止或消滅時。
博升
2012-10-23 02:33: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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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http://a.imageshack.us/img269/6032/7497366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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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0-22 21:22:54 UTC
您好,
年代太久遠的保單條款在【財團法人保險發展中心】是找不到的!
健康保險特約:手術津貼保險特約.停售/代號5
(不曉得和您問的是否為同商品)
Q1:續保年齡限制:
A:有三種
(1)繳費至55歲,保障至55歲
(2)繳費至65歲,保障至65歲
(3)繳費至70歲,保障至70歲
Q2:58~75歲 女生 費率
A:年代久遠,網路上查不到,您可到保險公司查
Q3: 保單條款內的理賠金
A:以投保10萬元為例
(1)手術費(基數)10萬
(2)手術費最低5000元
(3)手術費(含重大手術)最高2萬
希望對您有幫助.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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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內容最初發佈在 Y! Answers 上,這是一個於 2021 年關閉的問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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